机关各党支部、各直属单位党委(总支):
根据区直工委《关于在区直机关开展“庆祝建党九十一周年暨喜迎党的十八大”系列活动的通知》(新直党字【2012】21号)精神, 为热烈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1周年、喜迎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决定在全局范围内广泛开展“庆祝建党九十一周年暨喜迎党的十八大”系列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通过热情讴歌党的十七大、特别是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召开以来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辉煌成就,充分展示老干部局深入开展“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主题教育和创先争优活动取得的丰硕成果,进一步激发全局干部职工坚定信念、践行宗旨、科学跨越、后发赶超的工作热情,为推动新疆两大历史任务的实现提供坚强思想保证和强大精神动力,以优异成绩向建党91周年和党的十八大献礼。
二、活动内容及组织方式
(一)手机短信征集
1.征集时间:7月3日至7月10日。
2.征集内容:突出感恩、责任、奉献的主题。坚持现代文化引领,弘扬新疆精神,推动新疆两大历史任务为主要内容。充分展示老干部局各族干部职工在党的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创先争优活动、弘扬雷锋精神、为老干部服务、民族团结教育、文明礼仪、思想道德等方面取得的突出成果。
3.创作要求:以汉文为主,文体不限,每条信息不超过100个字(含标点符号)。构思新颖、富有哲理,语言精练、通俗易懂。必须为原创作品,不得抄袭。
4.报送方式:机关各党支部、各直属单位党委(总支)在自行组织征集评比的基础上,于7月9日前选出不少于1条的优秀短信上报局机关党委。局机关党委报送区直机关工委参加评比活动。作品须注明作者单位、姓名、联系电话。
5.奖项设置:除区直工委设立奖项外,局机关党委另设积极参与奖若干名。
(二)散文、诗歌朗诵比赛
1.时间安排:7月10日至8月10日。
2.作品内容:赞美党的丰功伟绩,赞美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召开两年来新疆在推进两大历史任务中的新思路、新措施、新变化,充分展现各族干部职工在坚定理想信念,大力培育和弘扬新疆精神,践行新疆效率,发挥表率作用等方面的良好精神风貌。
3.体裁要求:以现代诗歌、格律诗词、散文为主。诗歌(词)朗诵限时5分钟以内,散文朗诵限时6分钟以内。作品鼓励原创,也可移植,参赛者必须是在职人员。请于7月31日前将参赛作品以电子版方式报送局机关党委,并注明作者单位、姓名、联系电话。
4.报送方式:各直属单位在自行组织比赛的基础上,选出散文、诗词朗诵选手(作品)各1名(也可只选其中1名)报局机关党委;机关各党支部根据人员情况向机关党委推荐参赛选手和作品;机关党委报区直工委参加预赛、决赛。
5.奖项设置:除区直工委设立奖项外,局机关党委另设积极参与奖若干名。
(三)无伴奏、无指挥小合唱比赛
参赛曲目以歌颂党、歌颂祖国、歌颂改革开放、歌颂新疆、歌颂民族团结为主旋律,演唱人员额定为12人。请机关各党支部、驻乌各直属单位党总支积极发现、推荐有声乐特长的人员,并于7月20日前将名单报局机关党委。个人也可自荐。机关党委视报名情况进行组队。其它事项另行通知。
三、相关要求
1.高度重视。组织开展庆祝建党91周年暨喜迎党的十八大系列活动,是各族干部职工坚持以现代文化为引领,弘扬新疆精神,推进两大历史任务,以良好精神风貌和优异成绩向党的十八大献礼的一次政治教育活动。也是对各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检验。机关党支部、各单位党委(党总支)要高度重视,认真负责,精心组织,积极参加。
2.认真谋划。要紧密结合本单位工作特点,加强引导,认真谋划,精心创作,严抠细训,力求出精品。要充分体现活动的思想性、艺术性、群众性、教育性,通过系列活动在全局营造浓厚的宣传教育文化氛围。
3.抓好落实。要本着勤俭办事、务求实效的原则,按照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的要求,圆满完成此次系列活动任务。驻外单位要根据本《通知》精神,按要求报送有关活动内容以外,结合本单位实际,搞好丰富多彩的其他方式的活动。系列活动结束后,局机关党委将对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在局系统内进行总结通报。
联系人:季长琴 联系电话:(0991)2391491
邮 箱:751222415@qq.com
自治区党委老干部局 2012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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