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党委组织部、各地、州、市党委组织部,自治区党委有关部、委、办,自治区有关委、办、厅、局、人民团体、大专院校政治(组织人事)处,自治区有关国有企业组织人事处,各省市援疆干部工作队,各中央和国家机关、中央企业援疆干部班:
2012年9月,自治区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印发了《自治区党委管理专家建言制度》。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充分发挥援疆干部人才知识面广、具有较高专业技术水平和管理经验的优势,进一步推动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请各地州市党委组织部、各省市援疆干部工作队积极引导广大援疆干部人才充分利用专家建言渠道,结合实际积极建言献策。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内容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广开言论、依法有据”的原则,对国家和自治区政治、经济、文化、科技、民生和社会事业发展等领域的重大问题、难点问题和前瞻性、战略性问题,从国家和自治区两个层次提出意见和建议。所提意见和建议应当立足当前、谋划长远,一事一议、解决问题,具有针对性和操作性,字数一般在1500字以内。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将在《专家建言》专刊选登建言稿件,重要稿件上报中央组织部。每年根据建言献策稿件采用情况给予一定奖励。
二、方式
各对口援疆省市援疆干部人才的建言稿件,由各省市援疆干部工作队审核,各地州市党委组织部汇总上报;中央和国家机关,中央企业援疆干部人才的建言稿件,由各班长审核后上报。每个省市援疆干部工作队及中央和国家机关、中央企业各班每年报送建言稿件不少于1篇。
建言稿件一般以电子邮件方式报送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人才(援疆)办援疆工作处,对可能涉及秘密的通过机要渠道或专网报送。
联 系 人:张 雷 杨万德
联系电话:2391665
邮 箱:xjyjb218@163.com
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 22012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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